新北市新店區青潭國小學習載具管理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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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新店區青潭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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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新店區青潭國小學習載具管理注意事項

一、各學年配有一部充電車,教師進行課堂教學如需借用平板,請以班級為單位,並最遲於使用前至校務行政系統「設備借用管理」模組,填寫借用表單。若同一節有兩個班級登記使用,則以先登記的班級優先。

 

二、平板若非全班性使用,如課後資料搜尋或練習活動,亦請指導教師填寫借用表單,並掌握學生使用狀況。

 

三、每次學生拿取或歸還,請安排動線,或請負責的學生至平板車取和還。拿取時請按照座號,例如各班的1號則拿取該車1號平板(AS01BS01…),歸還時也請對應充電車內號碼,並確實插上充電線。

 

四、每車配有定時充電裝置,會在放學後自動啟動充電,請保管班級的教師無須再手動關閉開關或拔掉插頭。提醒學生拔插充電線時,請拿取充電線前方「硬殼處」,避免直接拉線。

 

五、拿取後,請學生先確認無損壞才開始使用。如拿取時已有損壞,請逕洽資訊組。

 

六、教師教學上如有軟體需求,請於使用前三天洽資訊組提出,將軟體圖示截圖,並告知軟體名稱,資訊組再進行軟體群組派發。

 

七、每車配置平板數量為學年最大學生數+12片教師平板,因此當節任課教師上課時,下一節使用教師可以拿取另一片教師平板和學生平板,預先進行備課。

 

八、每片教師平板配有觸控筆一支,而學生平板的觸控筆則統一收在平板車右邊下層,請教師視課程需求再發放使用。

九、借用時應配合注意事項,如因不當使用導致設備損壞,需擔負損害賠償責任,並應遵守資安相關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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