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 市114年度見賢思琪教育基金會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實施計畫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114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
畫辦理。
二、本案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評選方式:
1、評選組別:分為「國小組」、「國中組」及「高中職組」。
2、評選類別:「社團楷模王」、「指導教師楷模王」及「特色服務學習方案」。
3、評選標準、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:請參閱實施計畫。
(二)參加對象:本市各級學校,班級數6班以上者。
(三)表揚及獎勵:
1、「社團楷模王」:由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(參與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幀)及獎補助金5,000元。
2、「指導教師楷模王」:由教育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3,000元。
3、「特色服務學習方案」:由基金會頒贈學校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6,000元。
4、另依據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
敘獎處理原則」辦理敘獎。
(四)送件方式:
1、送件日期:114年5月21日(星期三)截止,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送件地點: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學務處(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),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「新北市114年度度財團法人見賢思琪教育基金會服務學習楷模
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」之字樣。
3、本案聯絡人:三重高中學務處王可杰主任,電話:(02)29760501,分機130。
一、依據本市114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
畫辦理。
二、本案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評選方式:
1、評選組別:分為「國小組」、「國中組」及「高中職組」。
2、評選類別:「社團楷模王」、「指導教師楷模王」及「特色服務學習方案」。
3、評選標準、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:請參閱實施計畫。
(二)參加對象:本市各級學校,班級數6班以上者。
(三)表揚及獎勵:
1、「社團楷模王」:由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(參與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幀)及獎補助金5,000元。
2、「指導教師楷模王」:由教育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3,000元。
3、「特色服務學習方案」:由基金會頒贈學校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6,000元。
4、另依據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
敘獎處理原則」辦理敘獎。
(四)送件方式:
1、送件日期:114年5月21日(星期三)截止,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送件地點: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學務處(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),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「新北市114年度度財團法人見賢思琪教育基金會服務學習楷模
王評選活動報名資料」之字樣。
3、本案聯絡人:三重高中學務處王可杰主任,電話:(02)29760501,分機1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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